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答疑澄清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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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答疑澄清一

(项目编号:(略)

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1. 招标(略),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第3项中的备注(3)提到: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合同甲方或甲方分管食堂的管理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出具整月的流水单(或营业额报表)。但每个学校食堂的营业报表名称各有不同,如:商户营业统计汇总报表”、“商户营业情况表”、“营业终端结算表”、“结算汇总表”、“销售收入结算统计表”等,也能体现食堂营业额数据且满足招标文件营业额评分标准。故我司认为以上各类由业主(合同甲方或甲方分管食堂的管理部门或甲方财务部门)出具的食堂月营业额报表证明材料应该是同等有效的。

回复:本评审项(略)。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第3项中的备注(3)可理解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合同甲方或甲方分管食堂的管理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出具整月的流水单(或营业额报表或其他能体现月营业额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资料经评委认可的方可计分,否则不予计分。

2. 招标文件(略),详细评审标准“拟派团队人员情况”中提到:“项目经理(略),得1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得2分”;“为本项目配备的就餐大厅服务经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得2分”。但各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堂从(略)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食品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等。以上证书都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回复:针对详细评审标准“拟派团队人员情况”要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投标人提供(略)(或考试合格证明)的予以认可。

3. 智慧化食堂方案中的投标人承诺的投入指的所投标段的投入还是四个标段合计的投入

回复:智慧化食堂方案中投标人承诺的投入指所投标段的投入。

4.本项目于4月30日挂网招标,因五一放假为5月1日-5月5日,如对招标文件(略)。因此,建议答疑澄清时间适当延期。

回复:投标人提疑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在(略)6时00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以上答疑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为准。

**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7
答疑公告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答疑澄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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