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QC[CS](略)
原公告的(略):2024年(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第2条.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中第2条款:其他人员:土建施工员2人(提供有效期(略))、给(略)(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暖通施工员1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电气施工员1人(提供有(略)),现变更为土建施工员1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略)
(2)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2023】32号(略)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需额外提供当地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略),提供项目(略)(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投标保证金”。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